今天跟朋友出去吃飯~~獲知ㄧ個路透社消息
話說~~2002年的世足賽.諾小瑪人剛好在台中街頭等友人,所以有幸跟著路人一起看超大螢幕的世足賽轉播,而那一場剛好是韓國對某國的賽事...只見一旁觀看的男性路人們國罵不絕於口...就連平常不看賽式的諾小瑪也覺得誇張就是了.超明顯的犯規卻沒有黃牌一張
而朋友跟我說~~就因為這樣.那個裁判才會被做了一張拿著美金的相片.標題是[我有收美金]哈哈~~
而我說~~今年又不是韓國主辦的~~應該不會像2002年那麼誇張
馬上被吐槽了><...></...>
韓國之所以會有名是因為~~~她們收買裁判@@